或許你從來都沒有聽過學習障礙;或許你聽過,卻不瞭解學習障礙;但是因為學習障礙占總人口的3%到5%,每一個人都會有機會接觸到學習障礙者,因此,每個人都有必要花一些時間瞭解學習障礙面貌,並一起關心這個問題。

    學習障礙的孩子並不是因為笨或懶或不認真而導致學習困難,而是因為腦神經結構和功能的不同,使得他們無法用一般人的學習方式學習,而必須使用不同的學習方法。


    學習障礙的孩子和其他的孩子一樣聰明,他們只是某一部分的認知能力有缺陷。


    學習障礙並不是因為智力低下、自閉症或聽力、人格上的缺陷所造成的。


    學習障礙者的差異性很大,幾乎沒有兩個學習障礙者的學習困難現象是一模一樣。


    如果得到適當的幫助發揮天賦潛能,學習障礙者也可以獲致成功,如愛因斯坦、邱吉爾、洛克菲勒、李光耀、湯姆克魯斯等都是有名的成功學障者。


    學習障礙是特教法中規範的身心障礙類別之一,其與一般身心障礙學生一樣,在特教法中有明文保障其接受特殊教育的權利,相關的鑑定、安置、輔導等措施也有法令上的規定。


    學習障礙是終生的障礙,並無法透過某種治療法而痊癒,但是他們的困難可以因為特殊教育的協助,以及他人的瞭解和環境的配合與接納,而不至於妨礙他們的潛能開發。


(一)學業方面


閱讀困難:認國字或拼讀注音困難,閱讀速度很慢且常常發生錯誤,常有跳行跳字的現象,可以念完一段文章但不得其大意。


書寫困難:注音的拼寫或國字的仿寫、書寫有困難,筆劃很難辨識,或者句子不完整。


運算困難:無法瞭解數字之概念、無法心算、需用手指或實物操作才能計算。


推理困難:理解文章隱含意義或運用數學概念解決問題的能力很差。


聽覺處理困難:對於老師複雜的指令或者是冗長的上課內容不能理解。


口語表達困難:運用詞彙或句子表達自己的想法有困難。


(二)行為方面


動作笨拙,生活秩序的管理能力很差。


注意力不集中,容易受上課情境的影響。


不易與同學建立人際關係,無法於同學一起玩。


容易挫折,缺乏信心。


(以上的特徵並不是每個學習障礙的孩子都會出現,而且每個學障孩子的困難特徵可能不一樣,孩子是否確實有學習障礙,還需要由專家鑑定。)


如何協助學習障礙者?


  早期發現,早期育療能提供最有效的幫助。


瞭解學習障礙者的特質,利用優勢能力來學習。


依據學習障礙者的情況作適當的教學安置。


幫助學習障礙者瞭解自己的困難與優點,並建立自信心。


協助其他人瞭解學習障礙,以免學習障礙者受到誤解。


加入協會,為學習障礙者爭取權益。


台中市立漢口國中輯


http://assist.tceb.edu.tw/5305p.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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