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志願服務是什麼: 近年來,由於社會結構遽轉型,社會亂象頻頻發生;以致社會問體層出不窮,社會需求日益殷切;致使如何借助志願服務力量,滿足社會需求,乃發展成為眾所企盼的一股新興潮流。 志願服務有稱:志願工作、義務工作、志願服務工作、義務服務工作;對於從事志願服務的熱心人士 ,有稱:志願工作者、義務工者、志工、義工 等。雖然其名稱各異,然在今日民主社會中的志願服務,其基本的信念至少應根源於個人: 〈一〉奉獻誠心,〈二〉利他情操,〈三〉助人豪情,〈四〉助人壯志
依據上述的涵義,志願服務應該具有下列的主要特質:
〈一〉志願服務是一種自由意志的選擇,絕非外力介入的驅迫。
〈二〉志願服務是一種利他而非利己的志業。
〈三〉志願服務是一種以個人節餘,達助人不足的具體行動。
〈四〉志願服務是一種只問奉獻,不求回饋的神聖工作。
〈五〉志願服務是一種有計劃、有目的的經常性作為。
〈六〉志願服務是一種人人可參與,處處能展開的普遍性工作。
〈七〉志願服務是一種應用科際整合的助人方法。
〈八〉志願服務是一種施者與受者同蒙其惠的互動過程。
〈九〉志願服務是一種貴在有恆、持續不斷的長期投入。
〈十〉志願服務是一種以愛心為起點、用信心致效果的仁心義務。
二、志工應有的正確認知: 志願服務工作只求奉獻,不計名利;其目的是希望透過既據愛心又肯付出的有志之士,志願參與務服工作, 產生示範的影響作用,激起他人學習、效法,進而體認「助人最樂,服務最榮」的人生真諦。個人認為,參與志願服務的朋友不但是仁之使者,更示意之尖兵;相信經由志願服務工作者的善行義舉,必能讓人人見賢思起,而誓以志工為榮。藉此擬就個人參與志願服務多年的親身體驗,提供幾個志願工應有的正確認知,共勉之。
〈一〉品德要美:要具健全的人格,不可假服務之名,而為不應為之實。
〈二〉動機要純:要有純正的動機,不可以服務為手段,而達不當之目的。
〈三〉觀念要正:要兼具正確的服務觀念與方法,不隨風而起,無疾而終。
〈四〉態度要誠:要以誠感人,不因熱度沸騰,而過猶不及。
〈五〉心胸要寬:要有容乃大,不因遭遇挫折,而心灰藝冷。
〈六〉語言要謙:要謙虛待人,不可氣勢凌人。
〈七〉行為要端:要謹慎行事,不可惹事生非。
〈八〉活動要參:要以實際行動,積極參與,而收服務效果。
〈九〉見識要廣:要從服務過程,學習成長,而獲增廣見聞,拓展服務空間。
〈十〉家庭要兼:要兼顧家庭責任,不本莫導置,因噎廢食。
三、推展志願服務的要領: 〈一〉政策要明朗:因為要有明朗的政策才能激發社會大眾的群起響應,要社會大眾認識、瞭解參與志工服務的真正意義與目的,進而期使其認清政府的明朗政策下,熱烈支持。內政部消防署於九二一震災後正加速推動廣「結志工參與緊急救護工作 - 鳳凰計畫」及「凝結民力參與緊急災害救援工作─睦鄰計畫」就是政府推展志願服務的明朗政策。 〈二〉組織要健全:服務別人,首須健全自己;志工隊要能彌補政府不足,當然必須先從健全自我 做起;因為嚴密的組織、明確的分工始能發揮整體的力量。 〈三〉訓練要落實:訓練是一種過程,藉此過程可分享理念、激發問題、修正態度及發展技巧。教育訓練不僅是推動志願服務的重要環節,更是導引志願服務方向、提升志願服務品質的最佳途徑。唯有透過教育訓練,才能使社會大眾學習認知,進而產生參與興趣;更予以肯定且樂再服務。亦唯有透過教育訓練才能使參與服務者擁有榮譽心,更使接受服務者產生安全感。不過因該特別注意的是,政府機關辦理志工訓 練務須秉持有計畫、有步 驟、有目標、有效益的原則,循序漸進方能奏效。 〈四〉方法要講究:助人靠心意,服務講方法;志願服務如能講究方法,必能在投資中不斷開源,在奉獻中不斷 開拓,而使志願服務工作不致無疾而終,而更永續發展。 〈五〉倫理要培養:所謂倫理係指哲學思想、價值觀念、道德標準及行為規範。志願服務雖然是一種只問耘、不記回饋的志業,但志工參與的歷程與結果所涉及的影響層面,不僅只限於服務對象與志工本身之間的互動關係,尤其更與社會整體的觀感息息相關。基此,志願服務未能發揮其預期效果, 政府部門當然務須致力於志工倫理的培養,期使志工深切體認「有所為」 「 有所不 為」 的真諦,進而共同弘揚志願服務的具體成效。 〈六〉資源要整合:社會資源取之不盡,用之不竭;唯需善加整合運用,始能有效達成目標,並不致造成資源的浪費。 推動志願服務,財力的捐獻 、 物力的提供,固然最為重要而人力的支援、技術的應用更是不容忽視;尤其對於社會的資源應用,必須特別注意開發、整合與 維護三者兼籌並顧。 〈七〉互動要靈活:成功的志願服務需以擴大參與來因應社會需求,而非排除他人加入,將志願服務專美 於己。志願服務如能使更多的志工朋友共同體悟到「予多於求 」、「人重於己」的價值觀念,進而把握重點,互動靈活,則必能贏得社會的信賴,展現增強的功效。 〈八〉績效要評估:所謂評估就是檢討過去,策勵未來;檢討是手段,改進是目的必須檢討過去,發掘問題才能研究改進,開創新猷。政府對於志願服務組織推動志願服務的績效,如能定期舉辦評鑑,已審慎嚴謹的態度,公開評估志工團隊的服務績效,對於志工隊的努力應會具有指標作用。 〈九〉獎勵要公正:志願服務的有效推廣,有賴政府具體而公正的獎勵因為獎勵;不但激勵參與者的持續務,尤能激發社會大眾見賢思齊。唯獎勵應特別堅持的原則是,務必確實做到公正客 觀、寧缺勿濫,否則不但未能獲得正面鼓舞效果,尤恐產生負面抱怨回應。 〈十〉制度要建立:制度乃工作標準與行為模式,使用志願服務彌補不 足對於志工的甄選、任用、組織、訓練、福利、獎勵、服務方法及倫理守則等,政府均應建立完善的制度,訂定具體可行的法令規章;以期有效規範志工或志工團隊循序推動確實發揮彌補及增強功效。 〈十一〉督導要投入:志工係依其個別的志趣而分別參與不同的服務項目,熱誠有餘,專業不足;務須給予正確導引,始能人盡其才,適才適所。 因此,政府機關在運用志工的時候,應該建立完 整的督導體系,讓志工督導發揮專業投入督導工作,明確賦予志工應有的任務,有效指導志工全心投入,努力達成 應有的使命。 〈十二〉主管要重視:任何一個機關、機構或團體的主管對於推展志願服務的成敗與否,應負有絕對的影響作用。如果主管對於該項工作能予重視與支持,則對承辦業務的同仁因為獲得長官的支持,必能士氣大振,圓滿達成任務;尤其對於志工朋友更能因為長官的重視,而深受鼓舞,有效克盡職責。
貳、志願服務倫理
一、何謂志願服務倫理:
志願服務是一種出自自發意志,純為助人利他的奉獻工作;它是以人本、關懷、慈善、社會連帶及公共利益為基礎,在志工朋友導自內心的善良與柔軟,秉持清楚、簡單、明確、實際、可行的願景和使命,透過學習、參與和付出為群體創造最大最有效益的非正式社會支持網路。倫理,顧名思義乃人倫之道理;它可稱為一種哲學思想和道德標準。倫理應用於人際關係的互動過程中 , 是要判斷社會價值所認可與不認可之行為,以及社會常規中個人行為的『是非對錯』。倫理的具體內容在價值觀念,因為價值觀念是人類行為的指引,也是促使社會大眾感到一種強烈的驅力,而認為務須採取必要之行動努力去達到社會一致認同的道德標準。
具體言之,志願服務倫理乃志工朋友在參與服務過程中,立身處事、律己律人之「有所為」「有所不為」所應抱持的哲學思想和價值觀念及所應遵守的道德標準和行為規範。
二、志願服務的倫理守則: (一)、志工本身應有的倫理守則: 1. 要誠心奉獻─不沽名釣譽:志工既然發自內心而奉獻參與,則須行之以誠表裡合一 ;絕對不可口是非,沽名釣譽,引發社會的詬病。 2. 要負責盡職─不敷衍應付:志工雖然不計報酬,但對承諾的工作,仍應具有強烈的責任心與使命感;絕對不可敷衍應付、草率了事,帶給機關不良的印象。 3. 要實事求是─不好高鶩遠:志工參與服務工作,貴在想的平實、做的踏實一步一腳印,實事求是力求踐履期許的願望;絕對不可自命不凡、好高騖遠,招致華而不實的批評。 4. 要踴躍付出─不貪求名利:志工,顧名思義是一種志願選擇的工作,既然有心參與,則因熱忱付出、默默耕耘;絕對不可爭工諉過、貪求名利致使志工的形象破壞無遺。 5. 要持之以恆─不無疾而終:志工的真實貢獻端賴「有恆」,志工固然本著歡喜的心情踴躍參與,則因持之以恆、持續參與,共謀促使志願服務的弘揚光大;絕對不可蜻蜓點水、來去自如,遭致隨風而起、無疾而中的 譏諷。
(二)、志工與志工之間之應有的倫理守則:
1. 要精誠合作─不勾心鬥角:志工對於需要幫助的民眾同胞伸出援手所提供的服務,不論是靠單一立量所完成的,或是經由分工互助、同心協力所促成的,在在需要志工彼此之間精誠合作相互合作、相互支援;絕對不可勾心鬥角、暗中較勁,造成服務成效的負面影響。 2. 要溝通協調─不唯我獨尊:溝通是增進瞭解的最佳途徑;志工在服務的過程中,對於某一事情的處理方式或許會有不同的看法,但相互之間仍應力求交換意見、溝通協調;絕對不可唯我獨尊、擇惡固執釀成志工之間不必要的誤會。 3. 要分享經驗─不漠視新進:經驗是工作付出的累積;志願服務的目標都是助人第一,期讓需要幫助的人獲得最佳的支持;因此,資深志工應該重視經驗分享、薪火相傳;絕對不可漠視新人、欺負菜鳥,引發新進志工卻步步進的窘境。 4. 要步調一致─不一意孤行:志工踴躍參與服務的主要動機應世冀求實現「助人總比人助」好的心願,因此,志工之間應該同心同德、步調一致;共同致力心願的達成;絕對不可標新立異、一意孤行,致使受服務對象產生吳所適從的煩惱。 5. 要相互激勵─不互揭長短:參與服務方法與技巧固然都很重,但激勵更加重要;有時志工在服務過程中雖然盡心盡力,但其所得到的回應可能不只是任勞任怨,甚至還有任謗;因此,志工伙伴須儘量相互激勵藉機鼓舞;絕對不可互揭長短、相互數落,導致彼此益增萌發不如歸去的念頭。
(三)、志工與機構之間之應有的倫理守則:
1. 要遵守規則─不喧賓奪主:家有家規,國有國法,機構當然也有規範同僚之間的工作規則;志工既然投入機構的服務行列,就應該如同機構的一份子,對於機構的各項規則,理應遵從、貫徹執行;絕對不可主從不分、喧賓奪主,無視機構工作規範的約束,而造成越俎代庖的角色衝突。 2. 要協調問題─不徒生困擾 :協入解決民眾問題,增進社會福祉,是志工參與志願服務的基本理念;志工在機構服務應有與機構共存共榮的企圖心與榮譽感,一切應以追求圓滿婉承機構賦予的任務為重;絕對不可猛耍特權,徒增困擾致使機構隊與志工的形象產生反感。 3. 要維護立場─不妄加批評:有些志工或許因為熱心過度,往往未了討好服務對象罔顧機關立場,對於服務對象的非─份要求仍然用盡心思,設法因應;甚者反而怪罪機構不通人情,面對服務對象的要求,未能全力協助,這種做法實不可取;志工既然在機構服務,就應認清自己身分、維護機構立場;絕對不可與機構背道而馳,甚至妄加批評,導致機構平白遭受服務對象的怨尤。 4. 要目標一致─不各顯神通:勞資關係,猶如夫妻,合則兩利,分則兩害;這是推展勞工行政經常比喻的用語。志工雖然並非領取報酬的受僱者,其與機構的關係亦非勞資關係,不過為了能讓服務對象獲得最佳利益,志工與督導之間亦如勞資關係一樣應該目標一致、水乳相容;絕對不可各顯神通、互別苗頭,致使機構惹來政出多門的誤解。 5. 要促進和諧─不惹是生非:萬事和為貴、和足以化干戈為玉帛、家和萬事興、和氣生財,這些都是人人耳熟能詳的道理。志工在機構中奉獻服務,不但要與督導相處愉快,尤應與機構每一位同仁相敬如賓,用心促進機構展現一團和氣的歡樂景象;絕對不可任意挑撥離間、惹事生非,破壞機構整體的工作士氣。
參、社會資源的結合應用 一、社會資源知多少: 社會資源或稱民間資源,其係指社會或民間所擁有且可資運用潛在資源力量,不論是屬於物質或非物質 ,只要善加運用,激發效能,對於整各社會的安和樂利,或國家的繁榮富足,將產生無可限量的貢獻。一般而言,社會資源依其性質可分為: (一) 物質資源:包括財力、物力、配備、活動空間、天然資源等。 1、財 力:指公益團體、社會人士捐款用於急難救助、獎助學金、修橋鋪路或美化公園等。 2、物 力:指寒冬送衣服、飢餓送食物、良心傘或博愛杖等。 3、配 備:指協助推展福利服務的錄音機、照相機、摩托車、器具、制服、活動空間或天然資源等。 (二) 非物質資源:包括人力資源、專業方法、社會意識、社會需求、協調配合或維護、管理等。 1、人 力:指民間或學校志願服務團隊所提供的製供貨義務領袖;或熱心公益之士自由參與服務 工作 所奉獻的力量等。 2、方 法:指協助推動展福利服務工作的專業知識與技巧,包括個案工作的會談技術 、團體工作的團康技巧及公共行政的法令規章等。 3、社會意識:指社會大眾與福利服務工作的心理認同、價值取向、意識力量及自我信念等。 4、社會需求:指民眾同胞對於福利機構、民間團體、社會組織資源需求的程度等。 5、協調配合:指各福利服務機構、團體相互之間,與其工作人員彼此之間及工作人員與社會大眾來往之間協調與合作關係等。 6、維護觀念:指對於結合之社會資源應該妥善維護,善加利用,以其發揮最大的服務效能等。 7、管理要領:指對於結合運用之社會資源務必分門別類,建立檔案,以作為獎勵表揚之參據,或持續運用之參考等。
二、運用社會資源的原則:
社會資源如能運用得體,處置得當,則必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無形的勝於有形,未來的多餘現在;蓋運用社會資源的原則為:
(一) 認識資源:運用資源首需認識資源的性質,那些資源可以運用?那些資源不可以運用?應該弄得清清楚楚,可用的資源才結合,不可用的資源則不要亂碰。
(二) 發掘資源:當我們將可用不可用的資源分清楚後,則須設法發掘可用的資源,並累積資源,俾俟需要之時,妥加結合,善予運用。
(三) 培養資源:培養資源是一件費時而艱辛的工作,當我們發現所需的資源無從發掘時,則有賴運用專業技巧積極培養,俾能開發新的資源,而使資源的供給面能與社會的需求面相互迎合。
(四) 結合資源:推展志願服務單靠一己之力量,難免會有心餘力拙之感;如能結合社會資源 ,協助支援,二者相輔相成,彼此呼應,則必能使志願服務的績效事半而功倍。
(五) 善用資源:社會資源結合困難,消耗容易如對所結合的資源,未能善加利用,不但造成資源的浪費,尤其更愧於資源的提供者,甚至影響以後資源的再利用。
(六) 維護資源:資源之運用貴在定期保養與維護,俾可維持資源的既有效能;尤其對於人力資源更需不段保持聯繫,一來可以瞭解原有的資源是否仍然存在,再者可以聯絡感情,並藉其善心義舉影響他人踴躍參與。
(七) 評估資源:社會運用之後,務必審慎評估所用資源的實際效益與可在利用之價值,俾使在予運用時作為取捨之間的參據;舉凡可能產生沽名釣譽的資源,千萬要敬而遠之,婉予謝絕。
(八) 宣揚資源:運用社會資源如能訂定獎勵辦法,遵循一定的方法與程序,實施定期評鑑,對於著件績效者,公開予已宣介予表揚,則不但可讓資源的提供者增強服務信心,尤可藉此激勵其抒展持續奉獻的宏願進而蔚為「見賢思齊」的善良風氣。
肆、志願服務、社會資源與睦鄰計畫之相互關係
一、志願服務與睦鄰計畫之相互關係
(一) 認識志願服務有助於凝聚睦鄰計畫的共識。
(二) 瞭解志願服務有助於推廣睦鄰計畫的理念。
(三) 重視志願服務有助於開拓睦鄰計畫的資源。
(四) 弘揚志願服務有助於彰顯睦鄰計畫的成效。
二、社會資源與睦鄰計畫之相互關係
(一) 懂得運用社會資源可延伸睦鄰計畫的觸角。
(二) 善加運用社會資源可穩固睦鄰計畫的基石。
(三) 妥切運用社會資源可突顯睦鄰計畫的功能。
(四) 有效運用社會資源可開創睦鄰計畫的新猷。 伍、結語─發揮「七度」空間、追求「雙贏」成果
推廣志願服務,以求促進社會建設,應是當前社會發展的時代趨勢;擴大結合志工力量,以利協助拓展福利服務,更是公私立機構刻不容緩的急切要務;由此足以顯現,志工參與志願服務,其任務之艱鉅責任之重大。因此,志工要能不負眾望,弘揚效能;個人認為務須志工夥伴攜手連心,有效發揮「七度」 空間,致力追求「雙贏」成果;則志工散為萬殊、集為一體的光與熱,深信必能廣為輻射,照亮社會上需要愛與關懷的每一個角落。
一、有效發揮「七度」空間 (一)宗教家的「熱度」─行之以誠。 (二)運動家的「速度」─及時參與。 (三)哲學家的「廣度」─宏揚推廣。 (四)科學家的「深度」─找尋意境。 (五)數學家的「精度」─實事求是。 (六)藝術家的「巧度」─講求方法。 (七)企業界的「校度」─力創紅盤。
二、致力追求「雙贏」成果
(一)『施』者─滿面春風送關懷 。 (二)『受』者─笑臉逐開長緬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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